书卷里的乡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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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家久了,常会想家,痴痴的如失了魂。书有灵气,一开卷如飞瀑扑面,浓浓的乡情瞬间就融在水珠里,汇在雾气中,从怅然的心头汩汩淌过。
对家乡的印象,大部分都封存在童年的记忆里。第一次接触书本,是在上学的第一天。发完课本后,班主任就开始讲课了。我至今还清楚的记得,第一课只有一句话:“我爱北京天安门”。我们的学校,原来是一座寺庙,破四旧的时候改成了学校。老师们办公的地方,就是庙堂的大殿。菩萨都被清走了,菩萨的位子已经由老师代替。上下课敲的钟,还是庙里的那口大钟,也算物尽其用了。天热的时候,我喜欢爬到大樟树的树桠上看书,除了课本外,还看一些课外书。也就是从那时起,我痴迷上了文字。
在武汉上学的那些年,看惯了校园里的樱花,听惯了同学们的讨论,竟想家想的痴了,想那经常漏雨的旧宅,想那天井里的玉兰树,想那“自然来”的街头叫卖——我的根就植在这一片土地,不由得我不想。
思乡是病,书籍是治病的良药。那时,我经常一个人坐在樱花树下,读鲁迅的《且介亭杂文》,读达夫《春风沉醉的晚上》,读卢隐的《海上寄语》,......于是,风声在耳边沉寂下去,生我养我的那个小山村在字里行间缓缓展开,那些熟悉的石板路和大晒坪,那远在万里之外就能闻到的鲜活的乡土气,如一只柔软的手掌,轻轻抚摸我被乡思灼痛的心。
毕业后,我曾在不同的地方工作过,离家都比较远。即便在离家乡最近的地方,也相距两百多公里。于是,读书和写作,就成了我思乡的一种方式。
“文学是情学”我如是说。
什么是乡情?
——是孤零零悬在李白那轮月亮上的。
—是深幽幽映在巴金那口古井里的。
——是乖觉觉唱在志摩那只鸟笼里的。
——是清泠泠滴在丁玲那面镜子下的。
乡情浓处墨也浓。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,其实,一方水土亦养一方文。但无论如何,什么地域,什么种族也割不断乡情。他是一种血缘,一种情结,一种人类普遍具有的感情方式。
我开始明白,格里高利何以要把手枪沉进冰封的顿河河底,要大口大口吸进那带燕麦味的空气;郝思嘉何以要冲进亚特兰大蔽天大火,要去夺回那只外祖母留下的针线盒子;陈天华何以要纵身大海的碧波,要向着东方挥泪呼喊“祖国你快快富强起来”;许晓轩烈士何以要在渣滓洞的地牢里,用黄泥捏一架嶙嶙的歌乐山......
假如说,乡情是水,洋溢乡情的书籍便是村,它可以照见我的卑污和怯懦。
假如说,乡情是诗,咏唱乡情的书籍便是歌,它可以鼓舞我去重塑高尚和勇敢。
离开家乡的人,最思念家乡;打开书籍的手,能触摸人生。乡情越深,书瘾越深;乡情越浓,书趣越浓。书籍里不乏浓浓乡情,书籍边不乏莘莘学子。把长满老茧的手放在乡情里燃烧,沉下的是渣,凝固的是崭新的魂。
我在书卷里做了个梦,梦见一行行文字在不停的舞动跳跃,最后排列成了一句话:“你始终没有离开过你的家乡,因为,你的家乡叫祖国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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