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间至鲜是杂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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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是一个美食大国,中华民族是一个热爱美食的民族。南甜、北咸、东辣、西酸;南方多以大米为主食,北方多以面食为主食;江南人喜清淡、甜咸、爽口的食物,东北人爱肥而不腻、脂肪多的鱼肉菜品……这些无不展示着中国鲜明的地方饮食特色。吃,自古以来,上至帝王将相,下至平民百姓,一直都是人们生活中的重中之重。

究竟怎样的味道才最鮮美?几千年来争论不休,似乎并没有最权威的结论。吃不起鲍鱼、燕窝等山珍海味的人觉得那些昂贵的食材肯定奇鲜无比,吃腻了大鱼大肉的富贾豪绅反而更怀念穷苦时喝的一碗杂菜汤。

对于这种现象,智慧的古人早有总结,清代文人兼美食家袁枚曾说过“杂味最鲜”。而且举了例子:下等的菜,或大甜,大咸,大辣,那是粗人的喜好;中等的菜,只需尝一小口,刚开始是一缕清苦,而后是淡淡的咸,最后有甜的滋味。(查无实据,为不影响文意,故不做修改)

这符合了中庸之道,任何一种味道,若浓过了头,都会变得单一,人生亦是如此,一帆风顺的人生犹如没有风浪与暴雨的海,失去了海的魅力,只能称之为大湖。

在《月亮与六便士》中,男主人公从小按部就班,过着有序且舒适的生活,最后当上了证券经纪人,且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,他的人生若有味道的话,那一定是按营养标准调配好的甜汤,但他最终疯狂地、叛逆地把这碗甜汤砸碎在地,他几乎放弃了一切,独自一人到一座岛上去追求他的艺术。他人的质疑与不理解,妻子与孩子的怨恨与岛上艰苦的生活环境,这一切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一碗苦汤,但他却犹如对待珍馐一般将其喝了下去。

最终男主人公在岛上画了很多画,这些画在他死后依照他的遗言被全部焚毀。

有人说这是一个悲剧,我认为不然。物质欲望膨胀得畸形的社会就像煮了一锅甜得让人恶心的浓汤。男主人公比我们大多数人都幸运,他懂得杂味至鲜,既尝过尘世的甜腻,也品过艺术的清苦。

如果四川人只吃辣而不喝无味的白开水,想必会集体上火;广州人也不可能只吃奇物而告别家常菜,真正的鲜美只有在杂味中品得,一如这人生。

【点评】

由物到人,升华主旨。考生把各地饮食各有特色作为由头引出话题,极具趣味性。主体部分以饮食中的“杂味最鲜”,进一步推广至人生中甜与苦的调和。其中,以《月亮与六便士》中男主人公放弃“甜汤生活”,选择孤独的艺术之路的人生经历点明了人生亦如饮食,调和最美,杂味最鲜的观点。结尾强调“辣”与“喝无味的白开水”“吃奇物”与吃“家常菜”的调和,紧扣材料,升华了文章主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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